(一)摆正治疗师的位置与角色
就治疗师与咨客保持的距离来说,各种治疗流派的看法不同。有的发挥操纵、支配作用,充当“社会控制”角色,把病人放在很被动的位置上。如某些类型的催眠及心理教育方法即如此;有的则强调中立或“多边结盟”,面对咨客系统中的谁是谁非问题,不卷入具体事务和人际纠纷中去,这是系统家庭治疗的原则。相对于传统助人者居高临下的施舍、教化功能,甚至法官式的审判角色,有的治疗师很谦逊地定义自己的作用,只想让别人把自己当镜子或拐棍使用,而不希望被依恋、被崇拜。
这些不同的看法,反映治疗师个人的伦理取向和社会文化背景。重视个人价值的现代西方心理治疗师,较中国的治疗师更加重视平等对待咨客,更少采取居高临下的权威态势。而不少中国病人来看病,期待的是与专家、权威发展依赖的关系。这样的病人如果遇上偏好自主自立价值观的治疗师,也许会感到有巨大的压力,对是否继续依从治疗产生怀疑;但如果遇上倾向权威主义的治疗师,就会觉得如释重负,马上就形成过高的依从性。与此相应,有些医生习惯了这种关系模式,认为患者就是来“求”我,来听我教训或摆布的。
由于生活经验和教育训练的影响,每一个治疗师都会有一种相对稳定的治疗关系观念。但不能僵化死守、缺乏变通,而要依具体情境作灵活调整。
在治疗开始阶段,治疗师就得注意调整与咨客之间的价值观差异、期待差异,努力与病人及其亲属建立起一种顺当而有效的互动关系,使他们感到舒服、自在,觉得受到接纳、理解,敢于与治疗师一起探索隐秘的情感和思想世界。这意味着治疗师可能要暂时放弃或掩饰自己的价值取向,目的是保证有适当的依从性。在这个阶段,任何一种特殊的技术都还不可能发挥作用,治疗师甚至还不知道与对方保持什么距离合适,也不知道要使用何种特殊理论取向的技术。
治疗师营造治疗关系时要注意激活自己行为与对方的需要和期望相符合的那些方面,但同时又要保持独立性。故意迎合不等于完全迁就。要为后来使对方逐步适应治疗过程留出余地。
按情感距离的大小,大致可以区分出三种治疗师的位置:支持、保护的“慈母”;客观的“教练”;疏远的“专家”。不同的病人对治疗师的位置有不同的期望,而不同的位置各有其优点和缺点。治疗师在与病人接触的过程中,还会接受到许多别的“邀请”,诱惑或迫使其采取其它的角色并进入相应的关系。比如,一些病人想与治疗师发展朋友关系、商业关系,甚至性爱关系。这一类的关系对促进治疗变化不利,甚至会带来伦理、法律上的麻烦,应该避免。与求治者保持多大的距离,既有较定型的个人风格,有时也要依具体情境而定,要求治疗师有“演员”的能力,让自己进入本不喜欢但对当前有用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