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抑郁、焦虑、疼痛、心理、心身诊疗中心
连云港市第四人医院临床心理科
当前位置:
婚姻心理健康
来源: | 作者:lygsxl2 | 发布时间: 2019-06-03 | 507 次浏览 | 分享到:

婚姻心理健康,即夫妻双方在内外环境允许的条件下,都能适应发展着的环境,具有完善的个性特征,且其认知、情绪反应、意志行为处于积极状态,并能保持正常的夫妻关系间的自主调控能力和最佳的心理相容性的心理状态。

定义

就夫妻双方各自的心理状态而言,婚姻心理健康指婚姻中相对独立的个体在一般适应能力,自我满足能力,人际间各种角色的扮演、智慧能力、对他人的积极态度、创造性、自主性、成熟性、对自己有利的态度、情绪与动机的自我控制等方面达到正常的或良好水平。就夫妻双方在婚姻中达到的整体心理水平表现来看,婚姻心理健康指夫妻双方能正确认识自我,自觉控制自己的行为,能正确对待外界影响,夫妻双方能相互学习与促进,相互理解与包容,且夫妻双方心理均能保持平衡协调且达到一定的共通性和一致性。

“正常状态”

婚姻心理健康的“正常状态”一般有三种含义:

正常即健康状态:已夫妻双方有无心理疾病为判断标准。若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存在心理疾病,那么,婚姻心理健康水平就不属于正常状态;

正常即平均状态:从统计学角度强调正常与异常的程度变化,处于正态分布中间范围的属于正常。以夫妻双方的心理健康水平是否属于夫妻心理健康水平正态分布的中间范围为标准。若某一对夫妻双方心理健康水平不属于夫妻心理健康水平分布的中间范围,那么,该婚姻心理健康水平也不属于正常状态;

正常即适应过程:心理健康的人能不断的学习有效的技巧应付紧张状态。根据此定义,已夫妻双方是否能够采取有效的学习行为解决各自或共同面对的问题以缓解负面情绪为标准。若夫妻双方不能通过有效的学习行为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来解决各自或共同面临的问题,导致婚姻中大量负面情绪的产生,家庭关系恶化甚至破裂,那么,该婚姻心理健康水平也不属于正常状态。

重要表现

(1) 适度的情绪反应。初恋时的激动感,等待恋人的焦急感,结婚时的幸福感,远离时的思念感,这都是正常的。但过于强烈,一日不见,坐立不安,暂时远离,神志恍惚,便是不良的婚恋心理。

(2) 常态的行为反应。由于感情的炽热做出亲昵行为是合乎情理的,粗俗的亲昵行为则会分离情感,使对方产生厌恶的心理。

(3) 爱情与友谊的正常的心理反应。异性朋友有超越友谊界限的萌芽,应当机立断,自觉回归到友谊的范围中去。

(4) 爱情的心理协调反应。高度的合作一致性是建立团结、友爱、和睦家庭的心理支柱,是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的条件。

心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