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药咨询工作中,经常有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前来咨询:服用抗抑郁药物三个多月了,目前感觉情绪各方面都完全恢复正常,上班工作、生活都很好,请问是不是可以停药了?
答案是不能随便停药。因为抑郁症跟感冒不一样,不能像感冒那样,自觉症状好了就可以停药,抑郁症是需要足量足疗程的全病程治疗。首先:抗抑郁药物的剂量是要达到有效治疗剂量范围才能充分发挥抗抑郁的作用,药物剂量过低或超大均不可取。其次,抑郁症全病程治疗可分为:
①急性期治疗需要6~8周;
②巩固期治疗,症状缓解后为预防疾病反复,至少需要4~6个月巩固治疗;
③维持治疗,用于防止复发。有遗传家族史、伴有精神病症状,自杀风险,残留症状者,至少维持治疗2~3年。慢性抑郁症维持时间更长。
再次,不能自觉症状好转就自行突然停药,突然停药会出现停药反应 (主要为胆碱能活动过度或反跳,表现为:
① 睡眠障碍、易醒、噩梦;
② 心境波动或不稳定,焦虑,激惹或轻躁狂;
③胃肠不适;
④ 运动障碍如抽动。多在末次服药 12~48小时后出现,可持续2周之久。如症状严重,应暂停减药),如需停药,宜在1~2个月内逐渐减少用量。
抑郁症的病程和复发情况:首发抑郁后约半数以上会在未来5年内出现再次的复发。在抗抑郁药物出现之前,这一数字高达75%~80%。有 1/3 的患者甚至在第一年复发。未经治疗的抑郁发作病程一般持续6~13个月,一次发作病程超过2年的患者不足20% (不包括心境恶劣)。而通过药物治疗可将此病程缩短到3个月左右,治疗开始越早病程缩短越显著。也正是因为如此,抗抑郁治疗如不足3个月,几乎所有的患者都可能出现抑郁症状的复燃。这实际上并非另一次发作,而是本次发作的复燃。抑郁症痊愈后6个月,有20%的患者可能复发,50%~85%的抑郁症患者在一生中至少有一次复发,每人复发时间不一致,通常在2~3年内。每多发作一次,其复发风险增加16%。随着抑郁发作次数的增加和病程的延长,抑郁发作次数越来越频繁,而发作的持续时间也越来越长。此外,抑郁症的自杀率约10%~15%,首次发作后的5年间自杀率最高。因此,早期发现和早期治疗具有重要意义。首发抑郁患者约5%~10%以后可能会更改诊断为双相障碍。抑郁反复发作会引起慢性抑郁残缺症状加重或成为难治性抑郁,缓解期的时间会缩短,生命质量下降和功能残疾加重。
抑郁症复发的危险因素大致有:急性期治疗结束后仍存在一些残留的抑郁症状或仍有消极的思维方式;双重抑郁;有过复发的患者,特别是3次抑郁发作者复发的概率约90%;患者抑郁症状缓解后继续生活在应激环境中或对生活现状很不满意。因此,抑郁障碍预后可能并非良好,预防性应用抗抑郁药物是改善预后的关键。